DB35/T 1220-2011 大豆疫霉菌致病性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疫霉菌致病性测定过程的致病性测定、结果计算、测定材料灭活处理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豆疫霉菌致病性的测定。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人工接种 Artifical inoculation
  用人工培养的病原物,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接种大豆植株诱发病害,根据大豆植株的发病程度判断病原菌的致病性强弱。
  2.2 接种体 Inoculant
  用于人工接种致病性鉴定用的大豆疫霉菌(Phytophthora sojae)卵孢子悬浮液。
  2.3 下胚轴伤口接种 Hypocotyls inoculation technique
  供试品种生长至2叶~3叶真叶时,用带7号针头的接种用注射器(2mL),以针尖在大豆苗子叶下茎0.5cm处向下划1cm长的伤口,将接种体0.5mL喷于伤口处。
  2.4 对照品种 Contrast cultivar
  在致病性测定时选定的感病品种 Williams和当地主栽品种。
  3 致病性测定方法
  3.1 育苗
  用于致病性测定的供试大豆品种(品系)和对照品种分别播于以新蛭石为基质的大小适宜的容器中,株距(1~2)×(1~2)cm,育苗期温度控制在20℃~30℃。每处理应不少于15株,设置3个重复。
  3.2 接种体制备
  将供试菌株的菌丝块移至胡萝卜培养基(参见附录A)上,25℃~28℃恒温下黑暗培养8d~10d,刮取培养基表面的培养物,用组织捣碎杋配以适量无菌水将培养物捣碎成匀浆。在光学显微镜下观察培养物匀浆中大豆疫霉菌卵孢子的数量,用血球计数板将孢子悬浮液的终浓度调配至每毫升约含2×10的4次方个孢子。接种体应在使用当天制备。
  3.3 接种时间
  测定的大豆苗长至2叶~3叶真叶期。
  3.4 接种方法
  采用下胚轴接种方法。
  3.5 接种后管理
  接种后的大豆苗在20℃~25℃、相对湿度90%以上保湿48h,转入20℃~30℃的温室培养,保持土壤含水量70%~80%。
  3.6 调查部位
  大豆苗下胚轴。
  3.7 调查时间
  接种4d后,当感病对照品种的株发病率75%以上、发病程度达到7级(参见附录B)以上方可进行病情调査。每隔1d调査一次病情,至少连续调査5次。
  3.8 病情调查与记载
  按调査标准(参见附录B)逐株调査,记载病级。
  4 病情指数计算
  将供试大豆品种的病情指数按计算公式(1)计算。
  病情指数=∑病级株数×相应病级代表值×100/(调查总株数×*高病级代表值)        (1)
  5 测定材料的灭活处理
  5.1 剩余接种体带回实验室经灭菌处理。
  5.2 将致病性测定后的大豆病株集中焚烧处理。
  5.3 用于栽培大豆苗的基质带回实验室进行160℃干热灭菌处理。
  5.4 用于栽培大豆苗的盆钵带回实验室,80℃水浴处理2h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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