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29-2008 无公害食品 猪肉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猪肉的质量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猪肉的质量安全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
  GB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
  GB 4789.1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肉与肉制品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T 17236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GB/T 17996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GB/T 20759 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一串联质谱法
  GB/T 20764 可食动物肌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强力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一紫外检测法
  GB/T 20797 肉与肉制品中喹乙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
  NY/T 468 动物组织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测定 气相色谱一质谱法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T 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T 5344.6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畜禽产品
  农业部781号公告—5—2006 动物源性食品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958号公告—3—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莱克多巴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 要求
  3.1 原料
  3.2 屠宰加工
  生猪屠宰按GB/T 17236 和NY 467 规定进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按GB 12694 执行。
  3.3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3.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按GB/T 5009.44规定执行。
  4.2 理化检验
  4.2.1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T 509.44规定执行。
  4.2.2 汞
  按GB/T 5009.17 规定执行。
  4.2.3 铅
  按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4 砷
  按GB/T 5009.11 规定执行。
  4.2.5 镉
  按GB/T 5009.15 规定执行。
  4.2.6 铬
  按GB/T 5009.123 规定执行。
  4.2.7 金霉素
  按GB/T 20764 规定执行。
  4.2.8 土霉素
  按GB/T 20764 规定执行。
  4.2.9 磺胺类
  按GB/T 20759 规定执行。
  4.2.10 伊维菌素
  按农业部781号公告—5—2006规定执行。
  4.2.11 喹乙醇
  按GB/T 20797 规定执行。
  4.2.12 盐酸克仑特罗
  按NY/T 468 规定执行。
  4.2.13 莱克多巴胺
  按农业部958号公告—3-2007规定执行。
  4.3 微生物检验
  4.3.1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 规定执行。
  4.3.2 总大肠菌群
  按GB 47893 规定执行。
  4.3.3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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