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 1226-2009 医用电子体温计校准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由内部电池供电,间歇测量人体或动物腋下、口腔、直肠等不同部位体温,以数字形式显示所测温度值并具有*高温度保持功能的接触式非预测型医用电子体温计(以下简称体温计)的校准。
2 引用文献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献
JJG 111-2003 《玻璃体温计检定规程》
JJF 1007-2007 《温度计量名词术语及定义》
JJF 1071-2000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JJF 1171-2007 《温度巡回检测仪校准规范》
GB/T 21416-2008 《医用电子体温计》
OML R 115 Clinical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with maximum device(带*大值显示装置的医用电子体温计)
EN 12470-3:2000 Clinical thermometers-Part 3: Performance of compact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non-predictive and predictive)with maximum device(医用体温计第3部分:带*大值显示装置的紧凑型电子体温计(非预测型和预测型)的性能)
ITS-90 1990年国际温标
使用本规范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
3.1 温度探针(temperature probe)
体温计的组成部分之一,为体温计的测温部位,由温度传感器、套子、封胶、连接导线、连接插头等组成。
3.2 显示单元(indicating unit)
体温计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以处理温度传感器的输出信号,并显示被测温度值。
3.3 紧凑型电子体温计(compact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温度探针和显示单元永久紧密连成一体的电子体温计。
3.4 分离型电子体温计( separate electrical thermometers)
温度探针和显示单元分离,通过导线连接的电子体温计。
4 概述
体温计主要由温度探针、专用芯片和数字显示单元组成,采用电池供电,用于测量
人或动物的体温,按结构可分为紧凑型和分离型两种。体温计的基夲工作原理如下:温度传感器感受被测温度的变化输占电信号值,此电信号值输入专用芯片,经信号处理后通过效字显示单元显示并保持被测体温的*高值。
5 计量特性
5.1 测量范围
体温计的测量范围应覆盖35.0℃~42.0℃,且该范围应是连续的。
5.2 分辨力
体温计的分辨力为0.1℃或更小。
5.3 示值允许误差限
普通体温计的示值允许误差限见表1。
精密体温计的示值允许误差限见表2。
注:
1、当被校体温计的示值允许误差限具有明示指标且该指栎高于表1、表2的规定时,体温计的示值允许误差限应按其明示指标的规定。
2、以上所有指标,不适用于合格性判新,反提供参考。
5.4 功能性检查
5.4.1 外观
5.4.1.1 体温计的外形应完好,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5.4.1.2 体温计的效字显示应清晰,无叠字、乱错玛和缺笔画现象,小点显示应正确。
5.4.2 提示功能
5.4.2.1 体温计在测量值达到稳定时,应发出视觉或听觉的提示信号。
5.4.2.2 体温计应有超温提示功能,当体温计超出温度测量范围时,应发出视觉或听觉的提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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