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691-2008 香辛料通用技术条件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状和颗粒状植物性香辛料调味品的术语、产品分类、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性香辛料为主要原料或配以其他辅料制成的用于食品中的香辛料调味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名称(GB/T12729.1-2008,ISO676:1995,NEQ)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GB/T12729.2-2008,ISO948:1980,NEQ)
  GB/T 12729.6 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12729.6-2008,ISO939:1980,NEQ)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GB/T12729.7-208,ISO928:1997,NEQ)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GB/T127299-2008,ISO930:1997MOD)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香辛料调味品 spices and condiments
  GB/T12729.1中规定的68种可用于食品加香调味,能赋予食物以香、辛、辣等风味的天然植物性产品及其混合物。
  3.2 粉状香辛料调味品 ground spices and condiments
  用0.2mm孔径的筛子过筛,振筛4min,筛上残留物量小于或等于2.5g/100g。
  3.3 颗粒状香辛料调味品 granular spices and condiments
  用0.2mm孔径的筛子过筛,振筛4min,筛上残留物量大于2.5g/100g。
  4 产品分类
  按单一原料和复合原料,产品分为两类。
  4.1 单一型
  由单一香辛料制成的调味品。
  4.2 复合型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香辛料配制而成的调味品。
  5 原料要求
  5.1 各种原料应干燥、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无污染、无杂质,具有该原料应有的色泽,天然芳香味或辛辣味。
  5.2 凡需加工整理的各种原料,应经挑选、风筛去除杂质后方可投产。
  6 技术要求
  6.1 感官要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
  6.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6.3 净含量负偏差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7 试验方法
  本试验所用水为蒸馏水,所用试剂除特别注明外,均为分析纯。
  7.1 盛官要求的检查
  感官要求的检查用感官法测定
  随机抽取10g样品,平铺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闻其香味,并取少许放于舌尖,涂布满口,仔细品尝其滋味。
  7.2 磨碎细度的检验
  7.2.1 设备
  a)电动振荡机:转速1400r/min;
  b)标准金属丝网筛子:0.2mm;
  c)天平:感量0.1g。
  7.2.2 测定
  称取100g样品放入装有标准金属丝网筛子的电动振荡机内,振荡4min,称量筛上残留物的质量。
  7.3 水分的测定
  按GB/T 12729.6 执行
  7.4 总灰分的测定
  按GB/T 12729.7 执行。
  7.5 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按GB/T 12729.9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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