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省级第4批消费品和第3批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苏市监质监〔2020〕12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2019年省级第4批消费品和第3批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第四季度,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4大类34种消费品和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3大类13种工业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消费品采样以市场实体店和电商为主、江苏生产企业为辅,工业品采样以江苏生产企业为主、市场实体店和电商为辅,共抽查产品2916批次,合格2604批次,平均合格率为89.3%。其中,抽查消费品1911批次,合格1706批次,合格率为89.2%;抽查工业品1005批次,合格898批次,合格率为89.3%。
  二、结果分析
  (一)消费品
  1.日用及纺织品。抽查蚕丝被、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功能性纺织品、棉服装、羽绒服装、冲锋衣、羊绒针织衫、针织内衣、日常防护型口罩、雪地靴、儿童及婴幼儿睡袋、儿童训练筷、婴幼儿奶嘴、婴幼儿塑料奶瓶14种产品1028批次,合格934批次,合格率为90.9%。
  (1)儿童训练筷。抽査产品40批次,合格40批次,合格率为100%。
  (2)婴幼儿塑料奶瓶。抽査产品50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100%。
  (3)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98批次,合格率为9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2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1批次产品的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
  (4)针织内衣。抽査产品200批次,合格193批次,合格率为96.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pH值、保温率、纤维含量3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pH值、2批次产品的保温率、5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5)羊绒针织衫。抽査产品49批次,合格47批次,合格率为95.9%。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起球、纤维含量2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起球、1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6)雪地靴。抽査产品41批次,合格39批次,合格率为95.1%。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耐磨性能、耐折性能2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耐磨性能、1批次产品的耐折性能项目不合格。
  (7)棉服装。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95批次,合格率为95%。有5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8)羽绒服装。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93批次,合格率为9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含绒量、绒子含量2项指标,有7批次产品的含绒量、7批次产品的绒子含量项目不合格。
  (9)功能性纺织品。抽査产品40批次,合格37批次,合格率为92.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PH值、纤维含量2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PH值、1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10)婴幼儿奶嘴。抽査产品45批次,合格39批次,合格率为86.7%。有6批次产品的挥发性物质项目不合格。
  (11)蚕丝被。抽查产品97批次,合格84批次,合格率为86.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填充物品质、纤维含量、pH值、填充物回潮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耐皂洗色牢度6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填充物品质、4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2批次产品的pH值、3批次产品的填充物回潮率、6批次产品的填充物质量偏差率、1批次产品的耐皂洗色牢度项目不合格。
  (12)儿童及婴幼儿睡袋。抽査产品60批次,合格51批次,合格率为85%。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2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附件抗拉强力、5批次产品的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
  (13)冲锋衣。抽査产品48批次,合格33批次,合格率为68.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表面抗湿性、静水压2项指标,有6批次产品的表面抗湿性、13批次产品的静水压项目不合格。
  (14)日常防护型口罩。抽査产品58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为60.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防护效果、过滤效率2项指标,有18批次产品的防护效果、16批次产品的过滤效率项目不合格。
  2.电子电器。抽查彩色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磁灶、电热暖手器和电热水袋、电热毯、挂烫机、加湿器、空气净化器、快热式电热水器、食具消毒柜、室内加热器、移动电源、智能马桶盖13种产品522批次,合格443批次,合格率为84.9%。
  (1)储水式电热水器。抽查产品44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100%。
  (2)室内加热器。抽査产品55批次,合格51批次,合格率为92.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内部布线、接地措施6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批次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3批次产品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2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1批次产品的内部布线、1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
  (3)电热毯。抽査产品30批次,合格27批次,合格率为90%。有3批次产品的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
  (4)智能马桶盖。抽査产品49批次,合格44批次,合格率为89.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耐热和耐燃3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3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4批次产品的耐热和耐燃项目不合格。
  (5)加湿器。抽査产品60批次,合格53批次,合格率为88.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连续骚扰端子电压、连续骚扰骚扰功率2项指标,有7批次产品的连续骚扰端子电压、3批次产品的连续骚扰骚扰功率项目不合格。
  (6)食具消毒柜。抽査产品47批次,合格41批次,合格率为87.2%。抽查不合格项目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6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1批次产品的内部布线、1批次产品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2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2批次产品的铭牌、1批次产品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合格。
  (7)挂烫机。抽査产品30批次,合格25批次,合格率为83.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内部布线、骚扰电压、稳定性和机械危险4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2批次产品的内部布线、4批次产品的骚扰电压、2批次产品的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
  (8)快热式电热水器。抽査产品23批次,合格19批次,合格率为82.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3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2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2批次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9)电热暖手器和电热水袋。抽査产品30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为80%。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3项指标,有4批次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5批次产品的结构、4批次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10)空气净化器。抽査产品37批次,合格29批次,合格率为78.4%。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结构、洁净空气量、净化能效、噪声、骚扰功率、骚扰电压7项指标,有3批次产品的标志和说明、2批次产品的结构、7批次产品的洁净空气量、3批次产品的净化能效、3批次产品的噪声、2批次产品的骚扰功率、1批次产品的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
  (11)电磁灶。抽査产品37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75.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热效率、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磁辐射骚扰5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接地措施、1批次产品的螺钉和连接、1批次产品的热效率、5批次产品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7批次产品的电磁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
  (12)移动电源。抽査产品50批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72%。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高温外部短路、外观及标识3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1批次产品的高温外部短路、13批次产品的外观及标识项目不合格。
  (13)彩色电视机。抽査产品30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为73.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平板电视能效指数、平板电视被动待机功率、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谐波电流5项指标,有9批次产品的平板电视能效指数、2批次产品的平板电视被动待机功率、1批次产品的电源端骚扰电压、4批次产品的辐射骚扰、2批次产品的谐波电流项目不合格。
  3.轻工产品。抽查成人纸尿裤、仿真饰品、家用燃气灶具、龙头净水器、橡胶热水袋5种产品277批次,合格245批次,合格率为88.4%。
  (1)龙头净水器。抽査产品24批次,合格24批次,合格率为100%。
  (2)橡胶热水袋。抽査产品76批次,合格68批次,合格率为89.5%。有8批次产品的拉伸强度项目不合格。
  (3)仿真饰品。抽査产品80批次,合格71批次,合格率为88.8%。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镍释放量、镉含量、铅含量3项指标,有4批次产品的镍释放量、5批次产品的镉含量、2批次产品的铅含量项目不合格。
  (4)成人纸尿裤。抽査产品50批次,合格43批次,合格率为86%。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滑渗量、回渗量、细菌菌落总数3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滑渗量、6批次产品的回渗量、1批次产品的细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5)家用燃气灶具。抽査产品47批次,合格39批次,合格率为8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热负荷、热效率3项指标,有7批次产品的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4批次产品的热负荷、1批次产品的热效率项目不合格。
  4.食品相关产品。抽查不粘锅、烘焙用纸制品2种产品84批次,合格84批次,合格率为100%。
  (1)不粘锅。抽査产品30批次,合格30批次,合格率为100%。
  (2)烘焙用纸制品。抽査产品54批次,合格54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工业品
  1.机械及安防产品。抽查劳保口罩、汽车内饰材料、职业用高可视警示服3种产品177批次,合格139批次,合格率为78.5%。
  (1)汽车内饰材料。抽査产品99批次,合格80批次,合格率为80.8%。有19批次产品的燃烧特性项目不合格。
  (2)劳保口罩。抽査产品59批次,合格45批次,合格率为76.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随弃式面罩的总泄漏率2项指标,有12批次产品的过滤效率、10批次随弃式面罩产品的总泄漏率项目不合格。
  (3)职业用高可视警示服。抽査产品19批次,合格14批次,合格率为73.7%。抽查不合格项目为颜色性能(基底材料)、耐光色牢度试验后的颜色性能(基底材料)、透湿性能、物理性能实验前的反光性能、物理性能实验后的反光性能(水洗)、物理性能实验后的反光性能(温度变化)6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颜色性能(基底材料)、1批次产品的耐光色牢度试验后的颜色性能(基底材料)、1批次产品的透湿性能、2批次产品的物理性能实验前的反光性能、2批次产品的物理性能实验后的反光性能(水洗)、1批次产品物理性能实验后的反光性能(温度变化)的项目不合格。
  2.电工及材料产品。抽查高合金型钢、通信用光缆、强紧固件3种产品152批次,合格144批次,合格率为94.7%。
  (1)合金型钢。抽査产品74批次,合格74批次,合格率为100%。
  (2)通信用光缆。抽查产品39批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92.3%。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包层直径、阻燃性2项指标,有1批次产品的包层直径、3批次产品的阻燃性项目不合格。
  (3)高强紧固件。抽査产品39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87.2%。抽查不合格项目为化学成分、脱碳试验(螺纹全脱碳层深度G)、硬度试验、螺母保证载荷试验4项指标,有2批次产品的化学成分、4批次产品的脱碳试验(螺纹全脱碳层深度G)、1批次产品的硬度试验、1批次产品的螺母保证载荷试验项目不合格。
  3.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抽查合金钢管、建筑防水卷材、铝合金工业型材、墙纸和墙布、实木复合地板、水嘴、砖与砌块7种产品676批次,合格615批次,合格率为91%。
  (1)合金钢管。抽査产品111批次,合格110批次,合格率为99.1%。有1批次产品的晶间腐蚀试验项目不合格。
  (2)铝合金工业型材。抽査产品57批次,合格56批次,合格率为98.2%。有1批次产品的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
  (3)墙纸、墙布。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97批次,合格率为97%。有3批次产品的湿润拉伸负荷项目不合格。
  (4)实木复合地板。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97批次,合格率为97%。有3批次产品的表面耐磨项目不合格。
  (5)砖、砌块。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89批次,合格率为89%。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抗压强度、强度等级、抗冻性、线性干燥收缩率、密度等级、孔型6项指标,有4批次混凝土砌块产品的抗压强度、有5批次混凝土砌块产品的抗冻性、有2批次混凝土砌块产品的线性干燥收缩率、3批次烧结多孔砖产品的孔型、1批次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产品的强度等级、1批次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产品的密度等级项目不合格。
  (6)建筑防水卷材。抽査产品108批次,合格92批次,合格率为85.2%。抽查不合格项目为拉伸性能、低温柔性(含热老化后低温柔性)、可溶物含量、撕裂强度、复合强度、热空气老化(拉断伸长率保持率)、耐碱性(拉断伸长率保持率)、耐热性、持粘性、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卷材与铝板)、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11项指标,有13批次产品的拉伸性能、11批次产品的低温柔性(含热老化后低温柔性)、7批次产品的可溶物含量、4批次产品的撕裂强度、4批次产品的复合强度、4批次产品的热空气老化(拉断伸长率保持率)、3批次产品的耐碱性(拉断伸长率保持率)、1批次产品的耐热性、1批次产品的持粘性、1批次产品的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卷材与铝板)、1批次产品的自粘沥青再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
  (7)水嘴。抽査产品100批次,合格74批次,合格率为74%。抽查不合格项目为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镍、冷热水标志、流量均匀性、密封性能阀芯及阀芯上游、水嘴用水效率等级6项指标,有15批次产品的表面耐腐蚀性能、2批次产品的金属污染物析出镍、2批次产品的冷热水标志、6批次产品的流量均匀性、3批次产品的密封性能阀芯及阀芯上游、3批次产品的水嘴用水效率等级项目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复查和依法查处工作,形成“闭环”监管。
  (二)对本次省级监督抽査合格率较低的产品,要加大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辖区内本次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企业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督促销售企业加强进货质量把关,自觉销售合格产品。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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